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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禁止令守护绿水青山


对生态环境侵权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耗时较长,在这期间,生态环境有持续遭受损害的风险。

 

如何及时止损,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密云区探索建立了预防性环保新模式:环保禁止令。也就是不用等诉讼程序走完,就立即责令行为人停止正在或即将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过去两年多,密云区已签发三份禁止令,并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

 

率先颁布禁止令实施办法

 

环保禁止令意义何在?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从传统行政执法的困境说起。

 

“生态环境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要经过立案、送达、开庭、判决等阶段,少则几个月。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所需时间更久。”密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琼说,很多环境污染行为是持续发生的,因此执法者等不起、更拖不得。如果等到诉讼程序终结后再处理,生态环境可能已遭到严重损害,哪怕付出数倍的人力物力去修复,损害也不可逆转。

 

这样的困境由来已久,亟待破题。

 

2022年元旦,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司法解释,明确提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出禁止令。这一司法解释回应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特殊需求。然而,禁止令的适用范围、审查标准、签发细节等问题,都缺少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需要各地进行探索。

 

密云区是首都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水源保护地,保水保生态是首要政治任务。密云区主动作为、认真研究,在全市率先发布实施办法,对禁止令保全措施的法律依据、申请主体、效力期间、文书形式、提前解约、不履行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

 

2022年4月,密云区在全市率先发布《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规定:提起诉讼时即可向法院申请,在最短时间内制止正在进行或者即将实施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环境保护禁止令签发后,不用等诉讼程序走完,立刻生效。”陈琼说。如果违反环境保护禁止令,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仅20小时发出首份禁止令

 

实施办法发布的当月,密云区就发出了首份禁止令。更令人惊讶的是,从区法院接到申请、现场勘查,到最后禁止令的发出,只有短短20个小时,以最快速度斩断了该环保违法行为。

 

2022年春天,密云区生态环境局执法队员在检查时发现,某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生产设备,违规排放粉尘等污染物,执法队员立即现场予以制止。同时,经过综合研判,执法者判断该企业仍存在继续生产和排放污染物的可能。于是,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在4月27日正式向区人民法院提起环保禁止令申请。

 

与违法行为争分夺秒抢时间。密云区人民法院从接到申请,到现场勘查,再到签发禁止令,前后只用了20个小时。2022年4月28日,诉前禁止令正式发布,对该企业违规排放粉尘等污染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首例案件往往具有规则创设意义,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典型示范样本。本市首个环保禁止令的文书,以及张贴公示的禁止令状,被《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收录,成为全国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重要参照。

 

四方探索合作新模式

 

目前,密云区人民法院共签发环保禁止令3份,涉案企业在禁止令签发当天便停工停产,之后再也没有恢复生产。可以说,环保禁止令确实发挥了强大的威慑作用。

 

禁止令的适用范围也进一步拓展——可适用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土壤污染等多种环境要素。同时,禁止令的“调节器”功能也更加明确,在审查判断是否作出禁止令时,既审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对申请人合法权益或生态环境在裁判前可能遭受的损害,又充分考量禁止被申请人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有了“第一案”的经验后,密云区生态环境局、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进一步探索如何将制度执行常态化,优化环保禁止令申请流程。目前,四方已探索出了一种合作新模式:由区生态环境局承担深挖禁止令适用事项的职责,公安分局高效缜密开展刑事侦查,法院依法开展案件审理,检察院严把法律适用关,建立协同预防、联合治理机制,确保即时介入、快速制止、有效阻却。四方助力之下,确保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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